影響深遠的股票發行──耕者有其田


政府於民國42年實施「耕者有其田」政策,對於地主擁有的私有耕地超過規定部分予以強制徵收,並放領為佃農所有,使種田的農民都能得到自己辛苦耕耘的結果。政府補償地主的方式是:70%為政府發行的實物土地債券,30%為台泥、台紙、農林和工礦等四家省營事業股票。




四大公司的股票

台灣水泥、台灣紙業、台灣農林和臺灣工礦等四大公司,成立於日治時期,臺灣光復後,由政府接管建立,成為省營事業,民國42年至44年間,配合政府實施「耕者有其田」政策,四家公司由公營轉為民營,民國51年2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開業,四家公司成為證券市場首批股票上市之公司。